事关燃气管理!即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5-14 点击:120次
第十五条 在新建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道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其余部分由管道燃气经营者负责投资建设。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文件资料,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移交,并保证燃气工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 燃气经营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燃气经营许可条件。 第十八条 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当遵。
2.学历:大专及以上。 3.专业:不限,理工科优先。 4.工作经验要求: (1)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熟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了解燃气工程施工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 (2)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3)熟练使用CAD等办公软件。 (4)大学应届毕业生优先。 (四)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小区、工商户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推进工程项目的按计划建设; 2.负责市政、小区、工商户工程现场管理,外协工作,推进工程平稳建设; 3.参。
第十二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对燃气专项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燃气工程规划许可。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住户张某乙、石某未能及时检查燃气灶具及软管可靠性,对燃气闪爆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张某乙、石某存在明显过错,且其作为燃气设备的所有人及使用者,其应当在使用燃气设备过程中承担管理及维护责任,其应当尽到自身安全防范的注意义务,故在本次事故中其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履行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义务。燃气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宣传义务和入户安检提示义务,而且在本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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